广西外国语学院
2022年高职对口中职
自主招生简介
广西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www.gxufl.com/
校园风光
广西外国语学院座落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是创办于2004年6月的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2011年4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首家升本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广西唯一独立建制的外语类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开设有16个院系,开设有57个本、专科专业,其中语言类专业12个。现有南宁市五合校区和空港校区两个校区,校园总规划占地面积2500多亩。
校园环境:
教学基础设施
良好的教学环境与完善的现代教学设施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广西外国语学院和谐的校园文化不仅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修炼德性、陶冶心情、开拓胸怀,更能使人目光远大、催人奋进。
宿舍环境:
宿舍设置4~6人间,房间内卧室两间,独立卫生间一间,独立厨房一间,配置有床、书桌、空调、热水器、宽带接口、宿舍每层设有自动洗衣机。
食堂环境:
全新升级的自助式学生餐厅,整洁的环境,摆放有序的自助菜品及餐盘,温馨的食堂环境,像在“家”里一样。
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
招生数量:
我校2022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最终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申报方式:
考生可通过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填写信息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长按识别二维码报名
考核方式:
(一)评分标准
我校2022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结合的评价方式,满分为600分。
(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统一使用广西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分600分)。
(三)测试步骤
报名成功的考生通过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系统自动从题库出题和评分。
(四)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30日
考生在综合素质测试时间段可任选时间测试,系统自动从题库出题和评分。
志愿填报: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2年5月6日10:00至5月9日12: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10:00至5月19日10:00,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投档录取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5月20日。
3.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5月18日10:00起。
4.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外国语学院文化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22年5月23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3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招生日常安排表:
入学与注册:
1.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服务“一带一路”
新生待遇: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同专业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待遇。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4300元/学年
二等:2300元/学年。
学校助困奖学金:
一等:2000元/学年;
二等:1000元/学年。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教育局资助办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生·学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为校内生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
基层工作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学生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基层单位(广西区所有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工作,可以申请办理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最高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退役复学学费代偿:应征入伍退役后参加普通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学费代偿,最高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退伍复学学费代偿:参加当年曹通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当年应征入伍前办理保留学手续,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代偿,最高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邮编:530222)
电话:0771-4797229、4797113、4797126
(兼传真)
来源:招生就业处